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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新創基地進駐



新創基地進駐團隊辦法
申請資格(第三點及第四點符合一項即可)
(一) 團隊成員至少一人須 45 歲(含)以下。
(二) 團隊成員至少一人須設籍花蓮縣。
(三) 有意在花蓮縣拓展據點或發展之創新企業或團隊。
(四) 登記於花蓮縣並且登記時間未逾 8 年之公司、行號或工廠。
申請進駐類別
(一) 實體進駐:提供獨立辦公室空間、公共空間及共同工作空間,並享有培力課程及諮詢輔導服務。
(二) 虛擬進駐:提供公共空間、共同工作空間、培力課程及諮詢輔導服務;無獨立辦公室空間。